一、正面回答
1、先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2、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3、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二、分析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三、2021年度个税申报截止时间
2021个税年度汇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如因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可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需立即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一、正面回答
2022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申报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2022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分析详情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汇算清缴就成为纳税人每年都需要做的一件事情,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如果有多缴纳个税的情况,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申请退回。
三、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等。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个税申报截止时间是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办理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问题,根据情况不同,个税的时间也不同,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报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个人所得说申报截止日期12月31日2021年个税每月申报时间,根据我国2021年个税每月申报时间的规定2021年个税每月申报时间,每年的年底12月份就会对申报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申报并不复杂,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根据提示操作即可,申报通过后核实没问题钱会退到所绑定的银行卡上面,注意银行卡的余额变动即可。按照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每年12月份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具体的申报流程2021年个税每月申报时间:
第一步:准备申报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为了方便申报,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只需确认即可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1、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2、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如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个人所得说的申报截止日期是12月31号,如果是还没有申报的,需要捉紧时间去申报,在有效期内申报即可,注意不要错过最后的申报截止日期,可以在网上申报,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申报之后等待结果即可。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022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2022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环节,近日正式开始。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篇1
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确定了!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明确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重庆市税务局提醒,目前,重庆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便捷方式办理税费业务,纳税人可以选择到各办税大厅办理,也可以选择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12366热线(部分业务)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如果需要涉税咨询,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以及12366热线等进行咨询,广大纳税人千万不要错过了纳税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篇2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环节,近日正式开始。为了在下一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对相应信息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一般来讲,2022年需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要在今年12月对信息进行确认或修改。若信息无变动,可以通过“一键带入”功能,将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继续填报,确认后即可完成填报。
如果出现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或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例如新增子女教育扣除,可以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板块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填报。六项扣除的具体申报条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详细查询。
需要提醒的是,从明年开始,年终奖的'纳税方式将发生变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如果小王全年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那么,采用单独计算纳税的方法,个税为900元;采用合并计税的方法,纳税为6000元。
不过,考虑到不同收入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专家分析,纳税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到各月,有利于适用更低水平的税率。从2022年开始,部分收入相对较高人群将面临税率提升。
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篇3
2021年即将收尾,按惯例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纳税人需要确定明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直接关系到个人明年到手工资的多少。目前不少地方税务部门已经喊话纳税人去个税APP上确认相关扣除信息。
同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还将有新调整,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比如,国务院早些时候已经表态,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据悉,明年这项政策有望出台,以降低家庭育儿负担。另外一些扣除项目标准或规则也有望调整,比如可能适当提高住房租金扣除标准等。
明年个税减税必备动作
1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税APP首页上,挂上了“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专题。由于事关个人到手工资多少,这一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个税2019年改革一大亮点,正是新设立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相关条件就能获得相应的扣除额,从而少交一笔个税。
这一举措考虑了个人及家庭实际负担不同,体现了精准减税,使得个税制度更加公平。由于个税是按年纳税,因此按惯例在每年12月份需要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对于明年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变化的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个税APP页面操作提示,在2022年一键代入去年信息即可。但对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的个人,就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
比如,小王的儿子明年满3岁了,父亲满60岁,那小王明年就可以新增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他最高可以享受3000元的扣除额。
当然,对于明年有前述6项专项附加扣除新增项目的个人,只有在今年12月申报这些项目后,明年预缴个税时才能及时享受相应的减税额。对于明年不再享受的一些专项扣除项目,纳税人也应及时调整,诚信纳税。
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时间截至今年年底。对于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及时申报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除了一些已填报的有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延长外,一些今年到期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明年1月之后就会被暂停相应扣除。不过只要纳税人明年及时申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额。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或将有调整
财政部部长刘昆去年底撰文在谈及“十四五”时期个税改革时提到,要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目前来看,最可能推出一项新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这一表述意味着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将会尽快推出,明年推出的可能性更大。
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认为,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目的是降低家庭育儿成本,鼓励生育。这一项目可以理解为婴幼儿养育费用扣除,预计会采取定额扣除,每个月每个孩子扣除规模可能在1000元左右,扣除时间是孩子0~3岁。
一般第二年的3月至6月符合条件的个人需要对上一年个税进行汇算,如果明年6月前婴幼儿个税扣除政策出台实施,那么纳税人可能在2021年享受这项个税扣除新政。
为了鼓励生育,也有专家建议,对子女教育扣除标准可以按照子女数量多给予一定扣除额。
除了新增上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外,不少专家认为扣除标准等也应据实调整。
目前除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限额内的据实扣除外,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均是定额扣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公开表示,根据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还将进行动态调整。
近些年物价上涨,个人相关支出成本在提高。因此一些定额扣除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适当提高。比如近些年一些城市房租上涨,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目前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靠租房来住。为了缓解新市民等的住房难题,目前国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一些专家建议,根据租金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降低青年人租房成本。目前一线城市、省会城市等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了住房租金外,一些专家还呼吁适当提高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标准。目前我国对子女教育(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均采取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标准。专家建议根据子女教育不同阶段,设定不同定额的扣除标准,以体现支出成本差异。
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时间2021:
2021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按照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每年12月份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
具体流程:准备申报,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本文目录一览: 1、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2、个税退税申报截止日期 3、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2022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2022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
本文目录一览: 1、2021年度个税申报截止日期 2、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 3、个税退税申报截止日期 4、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2021年度个税申报截止日期 个人所得说申报截止日...
本文目录一览: 1、2021年税务申报时间是什么 2、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两种方式 3、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4、个税退税申报截止日期 5、个税最晚什么时候报 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