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2021年1月份税务申报时间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扩展资料2021年1月份税务申报时间:
注意事项:
纳税人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行为作出处罚,在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还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如果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时将予以扣分,直接影响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厦门1月纳税申报期延长 建议首选"非接触式"办税
一、正面回答
纳税申报期限时间为:
1、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2、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3、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4、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5、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二、分析详情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纳税申报流程: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
2、营业税申报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营业税申报表,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2021年12月纳税申报期具体安排如下所示:
1.本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12-15(征期未开始)
2.本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12-15(征期未开始)
3.本月消费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12-15(征期未开始)
4.本月社保费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12-31(征期未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本文目录一览: 1、2021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2、2021税务申报期 3、2021年12月纳税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4、1月报税期截止时间2021 5、2021年纳税申报期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