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办法:如果已经报税清卡成功或者有办税厅抄报的税未清空都会有相应提示。具体需看状态查询判定。
1、如果上次报税日期是本月1号0时0分,报税资料无,说明已经报税清卡成功,无需再上报汇总正常使用即可。(如下图)
2、如果上次报税日期是上月非1日0时0分,报税资料有,说明有上月办税厅抄报的税没有清空,只能携带金税盘到税局清卡后再返回开票软件中做上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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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1、建议的顺序是先抄报,再申报,最后清卡!
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月也需要抄报税、清卡。
3、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登录过程中,系统会提示清卡成功,请重新登录开票软件,此时说明本月您已完成清卡工作。
4、报税资料变成有,已经完成抄税。金税盘有汇总资料了。再进行纳税申报并清卡后,这个地方就会变成无。
1、登录开票系统
2、点击报税处理模块
3、点击下面的状态查询
4、点击左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5、然后查看锁死日期和抄税其实日期,锁死日期为:次月中、下旬某日; (如下图)锁死日期:2015年8月18日抄税起始日期为:次月1日;(如下图)抄税起始日期为2015年08月01日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确认本月报税、清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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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税日期
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
(一)查询当月开票情况
企业于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对当月所开具的发票情况进行检查,查验所开具的发票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开发票、误作废(该作废的未作废;不该作废的却作废了)等情况,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必须确保报税盘电子信息同纸介发票完全一致。
(二)抄税时间的规定
1、企业应在法定的申报期内提前2天办理抄报税手续。同时应注意在办理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2、无论上月是否购买或开具税控发票,企业都必须在抄报税期内执行“抄税”操作,并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企业下月将无法开具税控发票。
3、不到系统规定的抄税时间不得进行抄税操作,否则将影响企业开具税控发票。
4、每月1日零时,系统将自动进行结帐,无论企业是否进行抄税,每月1日后开具的税控发票都将自动记录在下一个月。故企业当月作废的税控发票应及时在系统内执行“发票作废”,系统一旦结帐,企业将无法再将上月开具的税控发票作废。
5、建议企业每月使用新软盘生成抄税软盘,即抄税软盘中仅存储当月抄税数据;特别是在跨年度抄税时必须使用新软盘,即该软盘中不能存在上一年度的抄税数据。同时,在抄税时应携带备份软盘,并做好杀毒处理,以避免多次跑路。
6、企业变更、注销或转户时由主管税务所通过认证子系统,将企业已使用的税控发票存根联进行扫描补录;企业未使用完的税控发票由主管税务所按照缴销发票程序统一缴销,企业不得将库存未用税控发票通过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作废处理。
7、由DOS版开票子系统改为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企业,应将上月执行抄报税操作后用DOS版开票子系统开具的税控发票,由主管税务所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同时将未使用完的税控发票由主管税务所按照缴销发票程序统一缴销,并且不得再用DOS版开票子系统开具税控发票。
8、有分开票机的企业在抄报税时,应按先将分开票机抄报税再将主开票机抄报税的顺序,并在同一个抄报税窗口办理。
9、企业发生涉税事项变更时,应首先到第三税务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然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批复》、税控盘、报税盘等资料,于征期内到申报大厅由我局征管科有关人员及航天信息技术人员变更信息。
(三)抄报税不成功的处理
企业报送的税控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软盘和税控IC卡经主管税务局核对后,两者不一致的,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因企业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软盘中税控发票存根联份数小于税控IC卡中份数的,企业应提供当月全部税控发票存根联,到主管税务所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
2、因企业更换金税卡等原因造成软盘中税控发票存根联份数大于税控IC卡(不含税控IC卡为零的情况)中份数的,其软盘中所含税控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可读入报税子系统,但当月必须查明产生此种不一致情况的原因。
3、因企业计算机型号不匹配造成税控IC卡中税控发票存根联数据为零的,根据系统提示可以存入的,将软盘数据存入报税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不能存入的,企业应持当月全部税控发票存根联到主管税务所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
4、因企业软盘质量问题致使无法采集税控发票存根联数据的,企业应重新报送软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抄税报税流程
你在报税后进入开票系统,点 “抄税处理”中的“状态查询”,在出现的窗口中看“报税资料”这一项,如果他后边是“有”说明没有清卡,如果显示“无”说明清卡成功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每月初第一天登录防伪税控系统完成抄报税处理,把上月开票数据读入IC卡/报税盘,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厅完成纳税申报,并在网上足额扣缴税款,然后带IC 卡/报税盘到ARM自助终端上进行IC卡报税/报税盘(清卡)操作。操作流程如下:
(一)选择“IC卡报税(清卡)”功能模块,根据语音提示及界面操作提示,将企业报税IC卡/报税盘插入ARM自助终端机右上角的“防伪税控IC卡插卡口”中(报税盘请插操作屏幕左下方的USB接口),插卡时注意有芯片的一面朝上,点击“确定”按钮。
(二)系统读取IC卡/报税盘内的报税数据后,点击“报税”按钮。
(三)系统自动将本次IC卡/报税盘报税数据与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比对,比对成功后点击“保存”按钮,本期未缴税款为0时,系统自动对报税IC卡/报税盘清零解锁;否则系统不对报税IC卡清零解锁。
(四)报税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在“防伪税控IC卡插卡口”取回IC卡/报税盘,结束本次IC卡/报税盘报税流程。
(五)点击“退出系统”。
查看抄报税成功可以通过金税盘查看:
1、登录开票系统
2、点击报税处理模块
3、点击下面的状态查询
4、点击左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5、然后查看锁死日期和抄税其实日期,锁死日期为:次月中、下旬某日; (如下图)锁死日期:2015年8月18日抄税起始日期为:次月1日;(如下图)抄税起始日期为2015年08月01日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确认本月报税、清卡成功。
扩展资料
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应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将抄有申报所属月份纳税信息的IC卡和备份数据软盘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防伪税控企业和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据增值税有关扣税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如期申报纳税,属于扣税范围的,应于或前报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申报月份内完成企业申报所属月份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加盖“无法认证”戳记,认证不符的加盖“认证不符”戳记,属于利用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丢失被盗”戳记。
认证完毕后,应将认证相符的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对认证不符和确认为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专用发票,将及时组织查处。
认证戳记式样由省级税务机关统一制定。
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经税务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如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本文目录一览: 1、抄税处理中查询如何显示金税卡清卡成功 2、如何查看抄报税及清卡是否成功 3、税控盘怎么抄报税 关于税控盘抄报税的方法 抄税处理中查询如何显示金税卡清卡成功 税控盘怎么看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