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相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作出明确。
税收规定
1.个人代理(经纪)人及佣金的定义
个人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证券经纪人,指接受证券企业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企业以外的自然人。
佣金,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提示:合法取得佣金的个人代理(经纪)人,与接受其代理服务的单位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而非劳动雇佣合同,两者之间不构成任何雇佣劳动关系。个人代理(经纪)人不具有被代理企业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其取得的报酬是向委托方提供独立的代理、经纪服务后取得的个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
2.营改增后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缴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有偿提供服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的个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之一,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
因此,前述个人代理(经纪)人以任何支付方式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所有货币和非货币收入及其他经济利益),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鉴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等因素,45号公告规定,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可按规定分别委托支付佣金的企业代征增值税和地方税费。
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别规定
45号公告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企业,向个人代理(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时,可代其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经纪)人相关信息的详细清单,并同时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提示:45号公告规定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佣金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出售、出租不动产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不管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是多少,都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要享受免税,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对两类特定业务规定扣除展业成本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从事代理业务和经纪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佣金的单位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佣金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从2006年6月开始,对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起,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5号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案例解析
①应税收入的确定
以1个月内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为一次收入,即在企业计发佣金的当月内,个人代理(经纪)人不论分几次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都合并为一次收入征税。
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保险、证券企业个人代理(经纪)人分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
第二步,计算并减去展业成本。
计算展业成本应注意计算基数的变化,从2016年8月起,个人代理(经纪)人应以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减去实缴地方税费后的差额,再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而此前是以取得的未减去营业税及附加的初始佣金收入为基数,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
第三步,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确定费用扣除标准时应注意:以不含税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和展业成本后的余额为计税佣金收入,以此确定费用扣除金额。
信用卡和旅游等其他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分两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佣金等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
第二步,再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应纳税款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劳务报酬的基本税率是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应缴税款加征五成(实际税率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实际税率40%)。
【案例1】保险企业的代理人刘先生,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41200元,应缴税款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41200÷(1+3%)=400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40000×3%=120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7%=84(元);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40000-84-(40000-84)×40%〕×(1-20%)×20%=(39916-15966.40)×80%×20%=3831.94(元)。
【案例2】信用卡企业的代理人张女士,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51500元,应缴税款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51500÷(1+3%)=500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50000×3%=150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7%=105(元);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50000-105)×(1-20%)×30%-2000=9974.8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的'规定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营销员税收各个档次缴纳情况
一、月收入低于1333元,不用开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二、1333元月收入7339元
例如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
1、A 当月收入4999元
营业税及附加= 0
个人所得税=[(4999x(1-40%)-0)-800]x20%=439.88元
2、A当月收入6000元
营业税及附加=6000x 5.5%=330元
个人所得税=[(6000x(1-40%)-330)-800]x20%=494元
合计税费824元
三、7339元当月收入45870元
例如:B当月收入30000元
营业税及附加=30000元x5.5%=1650元
个人所得税=[(30000x(1-40%)-1650)x0.8]x20%=2616元
合计税费4266元
四、45870元当月收入114500元
例如:C 当月收入10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10万元x5.5%=5500元
个人所得税=[(10万x(1-40%)-5500)x0.8]x30%-2000 = 11080元
合计税费16580元
五、当月收入114500元
例如:D当月收入15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15万x5.5%=8250元
个人所得税=[(15万x(1-40%)-8250)x0.8]x40%-7000=19160元
合计税费27410元
注:营销员收入指佣金、手续费、津贴、奖励等收入
;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上述文件的政策解读,解读中详细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所以,自2014年10月1日,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为3万元(月)或者9万元(季)。
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据了解,2019新版保险营销员个税计算表中,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专项扣除是每个月2500元,年收入佣金为10万的保险营销员可以免交个税。
换句话说每月专项扣除2500元佣金收入后,整年收入为10万元时,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初,保险营销员达806.94万人。
拓展资料:
在《通知》中,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明确提到,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通知》还提到,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对此,专业人士认为,新个税从税率和税前扣除两方面减轻中低水平收入代理人税负。
税率方面,税改后保险代理人的计税方式与工资薪金一样,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对于低收入水平的营销员群体,适用税率可以从原来的20%下降到3%或10%的低档税率。
税前扣除方面,劳务报酬可以继续享受20%的费用扣除,此外,还可以和工资薪金一样享受6万元/年的费用扣除标准。同时,新个税法还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专项扣除。
以代理人每月收入1万元为例,在税改前,年缴纳个税为11520元,税改后,代理人年缴纳个税仅为360元(未考虑专项扣除)。如考虑赡养父母、房贷利息等税前扣除项,代理人需缴纳个税可能至少减少1.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展业成本扣除比例由40%下降到25%,最高边际税率由40%提高到45%,因此税改后高收入代理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加重。经测算,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代理人每月收入为11万元时,税改前后每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一致,每月收入低于11万元时,税改后代理人税负下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的通知》:
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某市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张某月佣金收入51500.00元,计算张某本月应纳的各种税费:
1、计算不含税收入=51500.00÷(1+3%)=50000.00(元)
应纳增值税=50000.00×3% =1500.00(元)
2、计算应纳地方税费及附加
应纳城建税=1500.00×7% =105.00(元)
由于本月张某佣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故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计算展业成本
展业成本=(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及附加)×40%=(50000.00-105.00)×40%=19958.00(元)
4、计算法定扣除费用
减除费用=(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及附加-展业成本)×20%=(50000.00-105.00)×20%=5987.40(元)
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50000.00-105.00)×(1-40%)-5987.40=23949.60(元)
6、计算张某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3949.60×30% -2000.00=5184.88(元)。
扩展资料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但为了对保险营销员的执业监督,《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中介〔2015〕139号)规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45号公告第六条又进一步明确,本公告所称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因此,保险营销员佣金按扣除展业成本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仅适用于由保险企业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且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的自然人,除此之外的自然人取得的保险营销佣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展业成本。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您好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
保险营销员包含其中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保险营销员15万元增值税案例了上述文件的政策解读,解读中详细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所以,自2014年10月1日,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为3万元(月)或者9万元(季)。
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本文目录一览: 1、买房子的契税可以让别人去代缴吗? 2、交契税可以家人代办吗 3、交契税必须本人去吗 4、使用郑好办能替别人交纳契税吗 买房子的契税可以让别人去代缴吗? 可以委托他人办...
本文目录一览: 1、在浙江宁波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2、宁波执照代办多少钱,北仑代办营业执照,宁波执照如何 3、宁波注册公司多少钱,注册公司代办 4、宁波注册公司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5...
本文目录一览: 1、撤诉律师费可以退吗 2、撤诉律师费给退吗 3、交了律师费后原告撤诉了,应该退费吗? 4、撤诉律师费能退吗? 撤诉律师费可以退吗 撤诉如果律师不存在过错的,律师费不能退...
本文目录一览: 1、请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增加什么项目才能开*现代服务*推广服务发票 2、现代服务费发票的经营范围 3、服务业的发票可以开哪些内容 4、服务类发票有哪些类目 请问,营业...
本文目录一览: 1、姬存希便宜处理有没有人要? 2、姬存希微商代理怎么样 3、我想请问一下百度姬存希做姬存希的微商做了一年之后押金可以退回来吗? 4、我做姬存希的县代理想退货因为卖了一单说...
本文目录一览: 1、电子发票怎么查询 2、如何在手机上查电子票据真伪? 3、电子发票如何查询真伪? 4、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在哪里查 5、请问电子发票在哪查询 6、电子票据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