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税务代理论文)

admin2个月前财务代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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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税务筹划

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方法:

方法一:消费税纳税人可以利用先销售后入股的方式来避税

实际操作中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货物或者投资入股时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通常是按照双方的协议价或评估价确定的。如果是采用先销售后入股的方式,则可以减轻税负。

方法二:消费税纳税人可以利用委托加工产品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按照销售收入计税的。而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及个人委托代为加工的产品时,就按照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来计税。一般工业企业制造同样的产品,属受托加工税负将会比自制产品轻。一些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如果以购货方的名义进料,使得产品销售不按照正常的产品销售收入入账,这样一来就不用缴纳消费税。

方法三:消费税纳税人可以利用税率的不同进行合理避税

由于消费税税率档次较多,不同产品税率也有所不同。如果企业是一个较大的联合企业或企业集团时,其内部各分厂所属的商店、劳务服务公司等,在彼此间购销销售商品,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时,就可以通过内部定价的方式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消费税是怎么进行纳税申报和审核?

消费税是怎么进行纳税申报和审核?

消费税是如何进行纳税申报以及审核的?下文是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与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了解。

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

考试要求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熟悉代理适用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审核操作要点。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

14个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加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依据。

(三)税率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代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与审核可以与增值税同步进行,尤其是采用从价定率征收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其计税依据都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价外费用的范围

2.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3.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规定及账务处理

4.对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投资入股的.审核要点(非常重要)

5.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审核要点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纳税的规定

2.销售额的确定--四个字:顺序(先售价,后组价)、组价

3.账务处理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注意审查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

2.如何纳税

3.计税依据

4.账务处理(非常重要)

(四)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174页)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

1.计税依据

2.账务处理

(六)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

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掌握)

五类:烟类、酒及酒精、成品油、小汽车、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首先,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属于流转税类的,流转税包括三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其实消费税它实际上是一种重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又选择了一些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它的征收范围是有一定选择的,主要针对的下列几种情况:

(1)对人类健康、社会环境中影响的: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2)非生活必需品:化妆品、贵重手饰及珠宝玉石;

(3)高档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4)不可再生的石油类资源:成品油;

(5)环境保护: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6)具有财政意义的:汽车轮胎。

消费税就是以上这14个税目。

=它实际上是一种在增值税的基础上的重复征税也不难理解,缴纳增值税的并不都缴纳消费税,但是缴纳消费税的货物一定也缴纳增值税,所以要开增值税发票也就不矛盾了,而是正常的业务操作。

第二个=就是:消费税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一个单一环节征税的税种。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有一样东西A要交消费税,我要么在它的生产环节交,要么在它的零售环节交,不可能两个环节都交。针对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你提出的问题,消费税不存在抵扣这个说法,只是说有时候我们会碰到一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问题。

当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商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款。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我给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你解释一下,所谓的用于连续生产其实就是指作为直接材料的,接着刚刚的简单的例子来说,这样东西A已经交了消费税,至于到底是在哪个环节交的咱不用管,反正已经是交了,如果你在别人手中把A买过来了,然后用A作为直接材料来生产你的产品B,假设B也是要交消费税的商品,因为B是由A作为直接材料生产出来的,如果单独计算B的消费税就意味着我又对A交了一次消费税,也就是相当于前前后后对A征了两次消费税,这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税法就规定允许把原来A交过的消费税在B的消费税额中扣除。这里的扣除方法其实类似于增值税中的购进扣税法,但又有那么一丢丢的区别。增值税的购进扣税法是我当期买了多少就可以扣多少,而消费税不是,消费税并不是买多少扣多少,而是用多少扣多少,比方说我买了10件,如果我用了7件,就只能扣这7件的,剩余的那4件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扣。这也就是所谓的“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消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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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流程

1、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4、批发环节

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扩展资料: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第十四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

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2017

你对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了解吗?你知道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的知识,欢迎阅读。

1、消费税申报

1.可采用网上申报和手工申报。

2.选择手工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填写适用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国税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加盖公章,就近报送任一办税服务厅。

3.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国税网站()办理电子报税。

4.消费税申报分为月报和年报,一般纳税人消费税应当按月申报。从2014年7月1日起,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季度申报。月(季)报主表及附表于每月(季)终了后15日内(逢节假日顺延)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年报表于每年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5.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仅需进行月报,无需进行年报。

2、烟类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1)卷烟生产企业报送《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批发卷烟的消费税纳税人报送: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2份。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

(3)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5)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3、酒类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的,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4、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3 份。

(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5)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企业按月报送《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

(6)石脑油、燃料油使用企业按月报送: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

——《乙烯、芳烃生产装置投入产出流量计统计表》。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含税油品”项“消费税税款缴纳凭证号码”所对应的消费税税款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当期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取得认证相符的普通版及汉字防伪版(非DDZG)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5、小汽车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6、电池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7、涂料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8、其他类

(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气缸容量250 毫升以上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消费税纳税人需报送:

(1)《其他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 注: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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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收筹划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税法的上述规定要求纳税人必须注意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情况,这一纳税筹划方法看似简单,但如果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的这一规定,而没有分别核算的话,在缴纳消费税的时候就会吃亏。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就不宜采用这种销售方式。

2、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纳税人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出口时,在出口环节可以享受退税的待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出发,纳税人开拓国际市场,也是一种重要的纳税筹划方式。

应该向谁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纳税人有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那么,对于消费税来说,纳税人应该向谁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

专业解答

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论文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同情形,纳税申报的机关也不同:(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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