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7月增值税申报时间,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7月增值税申报时间,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7月增值税申报时间,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体现了国家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决心,有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最新
0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新规怎么执行
适用3%征收率的这样开票:
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选择免征增值税的,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得税的报税时间是每个季度的次月,也就是1月申报去年第四季度的、4月份申报当年第一季度的、7月份申报当年第二季度的、10月份申报当年第三季度的、第四季度就是来年1月份申报。
利润表的作用与局限性:
1、通过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实现情况,即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有多少、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有多少、实现的投资收益有多少、实现的营业外收入有多少等等。
2、可以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费用耗费情况,即,耗费的主营业务成本有多少、主营业务税金有多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有多少、营业外支出有多少等等。
3、可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即,净利润的实现情况,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将利润表中的信息与资产负债表中的信息相结合,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赊销收入净额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应收账款周转率;将销货成本与存货平均余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存货周转率。
4、将净利润与资产总额进行比较,计算出资产收益率等,可以表现企业资金周转情况以及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经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1)增值税每月15号前向国税申报。(2)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每月15号前向地税申报。(3)个人所得税每月7号前向地税申报。(4)所得税季度末的下月15号前向地税或国税申报。(5)印花税年底12月份申报一次。(6)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各地申报时间不一样。一般半年申报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拓展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正常都是一个年度以内的就可以使用,但有部分单位或个别地方税务局是要求三个月以内的。如果不是费用发票,只要是税务局认可的发票,都可以入帐。如果是不允许入帐的票据,你只能找一些正规票据代替了。根据各个公司的自自己做账流程而定的,有的单位比较大,内部规定三个月内可以报销,超过的不管用,但在税务上,只要是本年的都可以。发票的有效期根据发票的种类而有所不同。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
2.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九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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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时间是那几个月 2、季度报税是哪几个月? 3、7月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4、2020年10月纳税申报截止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