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个税在地税局进行申报和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的应纳税所得额,结果小于0的不纳税,大于0的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
二、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是什么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法律分析:应在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据此,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在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或在地税局网上申报。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个人所得税在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或在地税局网上申报。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可以由个人去税务局去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纳税义务人的,由纳税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通常用人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办理缴税的业务。没有纳税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网上个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下载安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安装过程中注意密码的设置和初始密码的填写,安装后登录。登录进入主界面后,点击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
2、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后,点击,页面会弹出填写框,输入员工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录入好员工信息后,返回到人员信息采集页面,即可看到刚录入的员工信息后,选中员工信息条,点击。当身份证验证状态显示后,即说明员工信息采集成功;
4、员工信息采集成功后,填写申报表。点击主界面的,之后,页面会弹出工资薪金录入界面,点击;
5、点击添加后,页面会弹出工资录入对话框,录入员工的工资信息;
6、返回到申报系统主界面,点击,页面会弹出报送选择,勾选报告表,点击;
7、点击发送申报,页面会弹出密码输入框,输入申报密码,点击。点击确认后页面会弹出申报反馈信息,如果显示申报成功,则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就完成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本文目录一览: 1、个税在哪里申报 2、个人所得税在哪里办理 3、在哪申报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在哪里交 个税在哪里申报 一、正面回答个税在地税局进行申报和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