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所得税申报流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
2、选择企业名称,再点击进入;
3、点击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4、点击个人所得税行对应的右侧的查看按钮;
5、在弹出的提示界面中点击,转到个税管理系统客户端;
6、登录;
7、弹出选择申报的年度,点击确定;
8、弹出请填写被投资单位信息,点击下一步;
9、填写减免税额信息,如无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10、最后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弹出提示询问是否确认申报,点击提交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一、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还有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要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二、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吗?
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照年度缴交,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计算项目如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额;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选择: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15000元但不超过30000元,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750;
超过30000元但不超过60000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3750;
超过60000元但不超过元,适用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9750;
超过元,适用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应纳税所得额中,各项扣除数额分别是:
成本: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费用: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税金: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其他支出: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1、领取申报表: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的,领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2份并填写。
2、办理申报:
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缴纳税款:
(1)当期申报没有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盖章,返还一份给纳税人。
(2)当期申报有税款的,纳税人需缴纳税款,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缴纳后开具完税凭证予以办结。
【法律分析】
进入税务局网站,找到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电子申报”菜单进行操作,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选择“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此表适用于适用于采用查账或定率方式(单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两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点击 “添加申报记录”。录入“投资者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 。注意确认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先后点击“确认申报表” 、“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三、 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本文目录一览: 1、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3、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流程 4、个体户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网上 5、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
本文目录一览: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2、个体户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4、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流程 5、个人所得税报税流程是什么 6、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