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己申报个人所得税步骤如下申报个人所得税:
1、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进入电子申报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
2、点击左上的“申报缴纳”申报个人所得税,进入申报画面申报个人所得税;
3、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
4、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
5、所有资料填好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
6、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1、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登录此界面;
2、请选择要填报信息;填写赡养老人信息:首先,本人信息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
3、请选择扣除年度→选择被赡养人→添加被赡养人信息;
4、请填写被赡养人信息:他是我的→父母→居民身份证→填写证件号→填写姓名→填写国籍→出生时间→点击保存下一步,点击【添加被赡养人信息】;
5、请填写被赡养人信息:她是我的→父母→居民身份证→填写证件号→填写姓名→填写国籍→出生时间→点击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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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网络申报流程一般如下:1、申报人下载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填写相关信息、成功进入申报入口之后,申报人可以选择工资薪金的填写入口、申报人可自行填写相关实际数据、完成信息填写后,点击税款计算操作,在系统成功计算之后,申报人可以点击预填扣除、申报人在提交申请之后,系统会出现自动弹框提醒申报人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之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申报人点击申报表的提交后,系统会提示是否申报成功。个人所得税即居民就个人所得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本文目录一览: 1、个人自己申报个人所得税步骤 2、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3、个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4、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流程 5、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6、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