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收到代理公司交的出境工人的服务费开票如下:
需要携带资料到税务局开具,而且超过一定的金额需要缴纳税费。
当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动发票时,个人主动向税务机关纳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向支付单位支付发票。而单位向税务机关开具劳动发票,也是帮助个人支付劳动发票、纳税人或支付劳动的报酬,并领取个人报酬。
货运代理费开服务业发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二十八条 对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一律按“交通运输”税目征收营业税。
第二十九条 自开票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自开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三十条 本规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凭证,是指货运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营铁路、民用航空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三十一条 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运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
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代开票单位在为代开票物流劳务单位代开发票时也应按照以上原则征税(代征)并代开发票。
第三十二条 自开票纳税人以货运发票的记帐联作为公路货物运输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实行汇总缴纳。
第三十三条 代开票单位代开货运发票时,应向代开票纳税人征收以下税费。
(一)营业税
对代开票纳税人在代开货运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各种费用。 代开票纳税人提供运输劳务的同时提供装卸搬运、仓储、保险等其他劳务的,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开票,对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开具货运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中的装卸搬运收入,可开具在货运发票“其他项目及金额”栏内,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对运输货物进行挑选、整理、包装、仓储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开具服务业发票,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您说的问题,属于商事凭证涉税管理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委托方的代理费,属于服务范畴,应当开具服务类发票,如果代理机构是一般纳税人,那么,税率应当是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2020年可能适用优惠征收率1%)。
2、“招投标代理公司”的说法,严格来说是错误的。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所以代理服务费用开票属于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内容之一,故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招标代理费发票必须是由招标代理公司开的,如果暂时不具备开票资格,可以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目录一览: 1、能否开具内容为代理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开代理服务发票普票,可以不写数量和单位吗? 3、招标代理费发票是由招标代理公司开吗? 4、劳务公司收到代理公司交的出境工...
本文目录一览: 1、招投标代理公司收取代理费开具什么发票 税率是多少? 2、能否开具内容为代理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代理费发票是由招标代理公司开吗? 4、开代理服务发票普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