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简易注销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电子税务局企业注销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左侧“套餐业务”中电子税务局企业注销流程的“清税注销套餐”电子税务局企业注销流程,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最上方搜索框中输入“清税注销套餐”,点击“搜索”,通过搜索找到清税注销套餐,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注销申请信息填写
1. 选择注销原因,选择经办人,自动带出经办人手机号码、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注意: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生成应申报记录;对计划办理跨区迁移的纳税人,如误操作该模块,系统会生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申报记录,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清除应申报记录。
如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点击“下一步”后,将进入一般注销流程。
2.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指标进行校验,数据量较大,需要耐心等待3-5分钟,才能显示校验运算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下一步”,避免造成卡顿。
第三步:注销指标检验
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进行指标校验,指标校验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即办资格”、“即办条件验证结果”、“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三大类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文、税总发〔2019〕64号文规定,对于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通过的情况下,采取承诺制即办注销。对于不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
(一)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1.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点击“申请注销”,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2.存在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不通过
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请当天携带承诺书和相应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隔天承诺书自动作废,需重新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业务中打印承诺书。
二)纳税人不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针对不符合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及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的纳税人,可在所有强制类未办结事项办结后,通过“申请注销”按钮,发起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
1.指标校验
对于可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则在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显示“网上办理”,点击即可跳转办理。
对于仅支持线下办理的指标,则不显示“网上办理”,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仅显示“大厅办理”,点击“查看”,可查看指标详情。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税务部门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2)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正面回答
1、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页面左侧找到套餐业务,里面有一项注销税务登记套餐业务,直接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2、选择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和注销原因,再填写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和手机号码;
3、填写完表单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进行指标校验,纳税人若是不符合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承诺制即办注销的条件,就要按照一般的注销流程办理注销,不过可以继续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
二、分析详情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若是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并且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注销税务的相关手续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网上注销企业的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清税注销税申报及缴纳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
2、无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点击注销申报完成当期申报,再办理注销登记;
3、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4、提交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账本,银行对账单,股东会决议,流水明细等企业解散相关资料。请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一、正面回答
税务注销步骤:
1、将未开发票作废,已经领取税控设备及发票电子税务局企业注销流程的公司需要先将税控盘中电子税务局企业注销流程的未开发票作废;
2、发票验旧,发票作废完毕后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验领套餐进行发票验旧;
3、注销税控设备,领取注销税控相应的表格填写,填写上缴,完成税控设备的注销;
4、准备所需报表资料;
5、清算证明。报表资料齐全后由办税人员带身份证在营业执照去窗口办理,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窗口会出具清税证明,税务注销完成。
二、分析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税务登记注销后可以恢复吗
依据相关的规定,纳税人从开业之日起至注销税务登记日期止均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法律分析:一、登录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套餐业务”中的“注销税务登记套餐”,进入办理页面。2、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最上方搜索框中输入“注销税务登记”,点击“搜索”,通过搜索找到注销税务登记套餐,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二、填写表单
1、选择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
三、注销指标检验
1.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进行指标校验,对于不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即办注销的纳税人,需按照一般注销流程进行办理注销。但仍可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数据量较大,需要耐心等待3-5分钟,才能显示指标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下一步”)
2.点击“确定”后,可以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按照未结事项告知书要求准备材料至线下办理。
3.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请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协同财务负责人,请当天携带承诺书和相应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隔天承诺书自动作废,需重新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业务中打印承诺书)
4.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当场办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四、部分未结事项网上办理
1.指标校验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即办资格验证结果”、“即办条件验证结果”、“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三大类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2.查看具体校验未通过的指标,对于可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则在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显示“网上办理”,点击即可跳转办理。对于仅支持线下办理的指标,则不显示“网上办理”,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仅显示“大厅办理”,点击“查看”,可查看指标详情。3.点击能够网上办理的对应事项,进入办理页面,填写表单、上传附列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使用CA证书签名,提交。请按具体事项界面引导进行办理。
4.部分事项需要税务受理、办理,纳税人可至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事项查询进行查询。也可至我的待办中进行详情查询。
5.事项办理通过后,系统不会自动重新校验指标。可在原先指标校验页面,点击最下方“重新验证”,可以重新进行指标校验。
6.自动进入申请页面,点击“下一步”,自动重新验证指标。
7.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办结注销前未办结事项,待所有事项办结后,即可直接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本文目录一览: 1、电子税务局注销企业流程是什么 2、2022年税务注销简易注销步骤 3、电子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4、企业注销网上办理流程 电子税务局注销企业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