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备考有疑问?高顿教育为您答疑解惑:
新一年度税务师报考即将来临,高顿网校为大家准备了【报考税务师要求有哪些】相关问题详细介绍,对此问题有疑惑的朋友,赶紧看过来吧!最全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解析,助您稳拿高分!
报考税务师要求有哪些
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介绍(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相关说明】
2014年注册税务师取消了“注册”头衔并不是取消了税务师这个职业,而是可以看作一场行业的改变:
1、其组织机构由之前的国家税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变为由专业化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管理。
2、在“注册”两个字取消之后,税务师考试由原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变成了目前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
3、其在税务行业依然是高水平人才的象征,这次改变同时也凸显了国家想要扩大税务行业人才规模的需求。
点我了解:2022税务师报名入口直达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后考注册税务师还是有必要的!这主要和税务师的社会需求离不开!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来源最主要的收入之一,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而国家近年来大力提倡降税减费,从多个方面进行税制的深入改革,其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和人民的税收负担,同时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税收行业和制度越来越规范化、专业化。税务师作为承接税收主体和纳税主体之间必不可少的桥梁,能以其专业的知识和服务,为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和发展提供保障。
以上就是【报考税务师要求有哪些】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行业以及税务师考试政策信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税务师频道!
首先,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必须要有会计证,这是门槛。
再接下来,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分为两种人:
一、项目负责人 :必须持有注册税务师证
二、审计 助理:必须持有会计证(可以没有注册税务师证)
想要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出色,你至少要具备下面两种资源中的一种:
其一、你有的工作优质,做事经理放心;
其二、你有人脉,认识企业老总、财务总监,能给事务所带来审计业务;认识税务局的人,能给企业业务开展带来某种方便(注意:不是了难,不要误解哦,是熟人比生人强的意思。)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根据《注册
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
法。
第二条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发起人
出资发起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事务所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
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第八条 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
第九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事务所章程(草案);
(二)发起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资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出资人协议书;
(五)出资证明;
(六)拟任所长人选的有关资料;
(七)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第十条 事务所章程(草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事务所名称和地址; (二)经营业务范围; (三)注册资本; (四)发起人、出资人的姓名;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出资人变动出资的条件及方式; (八)法定代表人; (九)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十一)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资人的权利; (二)出资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出资方式、时间及金额; (四)变动出资的条件及方式;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及出资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及事务所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发起人向省级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同意的材料(《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日内通知
发起人。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
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根据《注册税务
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2名以上符
合规定条件的合伙人以书面协议形式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对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四)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三)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事务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事务所负责人。 第七条 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 第八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合伙协议书; (二)各合伙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伙事务所章程(草案); (四)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五)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合伙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第九条 合伙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事务所名称、地址; (二)合伙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五)事务所事务的执行; (六)合伙人的加入、退出的规定及程序; (七)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八)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合伙人向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同意的材料(《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合伙人。
第十一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事务所的合伙人变动,必须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合伙协议书的修改,必须经公证部门重新公证,并报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税务事务所成立的条件:
(1)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为事务所的出资人;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本文目录一览: 1、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主要担任责任有哪些 2、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 3、买卖合同盖章签字的算是担保人吗 4、买卖合同的担保人有责任吗? 5、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担保人职责有...
本文目录一览: 1、撤销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怎么填写 2、税务局委托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 撤销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
本文目录一览: 1、个人怎样申请营业执照 2、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人怎样申请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
本文目录一览: 1、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哪些 2、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3、民事诉讼中全权代理的具体范围为 4、民事诉讼代理人是什么 5、民事诉讼法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么...
本文目录一览: 1、服务费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2、展会服务费属于什么税收编码 3、收取的pos机手续费增值税商品编码怎么选 4、车辆过户费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5、手续费记入哪个会计科目...
本文目录一览: 1、携税宝为什么980一年 2、一般纳税人必须用携税宝吗? 3、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携税宝费用也可以全额抵扣增值说吗? 携税宝为什么980一年 市场商业定价。一般纳税人不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