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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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要求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业主身份证的申请范本

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处公证。

3.房产证原件,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三、材料交给房产局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

检验证件是整个产权登记的基础,包括检验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必须吻合。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我国采取实名制原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法人代表申请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身份证上的姓名。检验有关证件的目的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登记资格。只有具有相关产权证件,且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才予以登记。

对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予登记。对于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或需补办有关手续的,可以准予暂缓登记。在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也应当暂缓登记。

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即填写房屋产权申请书和房屋四面墙界表。墙界表是房屋权利人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房屋四面墙体归属情况的书面凭证。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后,连同产权证件、身份证明等,一起交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阅无误后,办理收件手续,收取证件。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如何填写

法律分析:1、姓名: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非本人的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农村不动产登记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为户主姓名。申请人确认,户主在家的户主签字,户主不在家的,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户所有成员均不在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2、权籍调查表,四邻签字按手印,四邻:户主在家的户主签字,户主不在家的,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户所有成员均不在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地产权证申请登记表 怎么填

不知道你们哪里的政策是什么

一般房管局里有有表格样板

我们这里是

拿到居委会或者拿到村里,村里的人负责人

会帮你填起来

然后 镇里盖章,村里盖章,隔壁邻居手印

房屋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怎么填写

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处请咨询当地房管)

一、几点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二、如何填写各栏目

(一)如何填写“申请人信息栏” :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二)如何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填写申请人确定的联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3、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4、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三)如何填写“申请内容栏”:

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

2、竣工时间:填写工程竣工时间。

3、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等。如“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

4、房屋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填写房屋的建筑结构,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结构。

5、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质:填写房屋性质,包括: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如地上层数有10层,地下层数有2层,那么总自然层数就是12层。

8、地上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上自然层数。

9、地下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下自然层数。

10、总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11、总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12、土地使用权证号: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13、建筑物专有情况:如需要以清单形式列明各专有部分的具体情况,勾选“详见建筑物专有情况”,并具体填写《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

14、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如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的房屋,勾选“详见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并具体填写《建筑物区分所有清册》。

1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16、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

17、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由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

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18、申请日期:填写填表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扩展资料:

计费方式

1、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2、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3、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4、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6、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

1、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4、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5、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6、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减半。

注:

1、上述收费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2、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同时废止。

3、房屋权利人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委托有关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房产测绘缴纳的费用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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